本頁面為卡車月台設置深雨遮時計畫建築面積之規範、規避/減輕之設計技巧,以及適用 5m 放寬特例時建築面積不算入模擬計算流程之解析指南。
於卡車月台設置深雨遮以防雨及提升作業效率時,依建築基準法,雨遮依自外牆或柱中心線突出之距離處理如下:
為促進物流效率化,依據施行之建築基準法條例(第 2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),符合一定條件之物流倉庫/工廠引進自雨遮前端最高 5m 不算入建築面積之放寬措施。
💡 注意事項: 此 5m 放寬僅適用於「建蔽率(建築面積)」之計算。於道路斜線限制與鄰地斜線限制判定時,仍可能按傳統前端 1m 扣除計算,配置規劃時須加以確認。
規避建蔽率超標並確保實質深度(防雨區域)之主要設計技巧:
適用 5m 放寬特例(建築基準法施行令第 2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)時,算不算入建築面積雨遮最大面積之步驟與模擬計算方法:
適用 5m 放寬特例可「不算入建築面積」之雨遮面積,取以下 3 大條件中最小(最嚴格)之數值:
【試算條件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