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流設施開發與興建中之建築相關法規(建築基準法、都市計畫法等)為決定設施規模、結構與安全性之核心規範。
主要法規架構與設計時務必把握之重點如下:
物流倉庫並非任何地點皆可興建。興建嚴格受限於都市計畫法上之使用分區與「開發許可」規定。
樓地板面積達一定規模以上之倉庫,於建築基準法上歸類為「特殊建築物」,適用較一般辦公大樓更嚴格之安全基準。
規定基地可興建建物體積之計算算式與放寬特例:
| 規定項目 | 概要與計算基礎 | 物流設施之放寬・特例 |
|---|---|---|
| 建蔽率 | 建築面積佔基地面積之比例 | 符合耐火結構且位於防火地域等條件時可加算 +10%。此外,卡車月台深雨遮可適用「1m 放寬特例」。 |
| 容積率 | 總樓地板面積合計佔基地面積之比例 | 可活用卡車月台・車道等「車庫不算入」(最高1/5)及電梯井樓地板面積扣除規定。 |
| 斜線限制・高度限制 | 道路斜線、鄰地斜線、絕對高度限制等 | 需注意雨遮前端位置及自道路退縮距離之判定。 |
除建築基準法外,跨法規對接核准為必要條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