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企業重組供應鏈並擬定高度的物流設施規劃時,「在哪裡設置多大規模的倉庫」這項據點策略是經營的生命線。目前全日本作為正式「物流中心・配送中心」運作的物流據點數量,估計約有2.5萬至3萬處(這相當於甚至略多於全日本約2.4萬處郵局的規模)。
本章將推算構成此龐大基礎建設網絡的物流據點數量明細,並將各設施劃分為大型物流中心、中型物流中心、小型物流中心3種規模,深入解析各設施的角色以及開發背後的法規與成本力學。
在物流設施規劃的實務現場,根據處理的商品類型與配送區域的廣度,所需面積有很大的差異。以下是日本國內推算的物流據點數量分析:
近年在高速公路交流道(IC)周邊激增的「多租戶型(多家企業進駐的巨型租賃設施)」,或是大型電商網站的巨型樞紐中心(履約中心 Fulfillment Center)等,皆屬於大型物流中心。它們在廣域網絡中發揮「核心心臟」的功能,集中保管數百萬件庫存,並幹線運輸至各地方據點。這是透過導入自動化設備展現壓倒性規模經濟效益的設施。
轄區涵蓋都道府縣或多個市區町村等中域區域的貨運轉運站、專供超市・便利商店當日配送鮮食的專用配送中心,或是製造商・批發商的自用專用倉庫等。作為日本物流網絡的主力普及最廣,佔整體物流據點數量最大部分的正是這類中型物流中心。
黑貓宅急便或佐川急便等宅配便的區域營業所(最後一哩路的末端配送據點),或是位於地價昂貴之都市區小型貨物處理場(Depot)等,均包含於小型物流中心。這類設施不具備大量保管功能,設計的主目的在於將貨物從大型卡車快速「轉運(Cross-dock)」至小型配送廂型車。
📌 【補充】倉庫總數與「營業倉庫」的嚴格實態
若包含農作業用的拖拉機小屋或零售門市狹窄的後台倉庫等,國內可稱為倉庫的建築多達數十萬棟,但實質上擔負企業間物流的「物流中心」,則縮減為1,000㎡以上的約3萬棟。
此外,若非存放自家貨物,而是從其他公司有償寄放貨物並收取保管費進行商業營運,則必須是通過國土交通省嚴格設施基準(耐震、防盜、防火等)的登記制「營業倉庫」。根據令和4年度(2022年度)的統計,實態如下,非常有限:
・普通倉庫營運企業:約 5,600 家 / 冷藏倉庫營運企業:約 1,260 家
・營業倉庫推算棟數:全日本僅約 1萬〜1.2萬棟
在物流設施規劃的顧問諮詢中,通常以「總樓地板面積」為基準進行以下劃分:
建設於郊區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的新建大型物流中心,之所以清一色都是相似的「方形4〜5層樓」,背後是有原因的。在這種劃一的外觀背後,存在著限制物流設施規劃的強烈建築相關法規,以及開發商基於投資效率所進行極其合理的計算結果。
日本建築基準法考量火災時的消防救援極限等因素,規定建築物高度超過31公尺時,必須嚴格強制設置「緊急用電梯」。緊急用電梯不僅設置與維護成本高昂,還會大幅削括倉庫內最有價值的「可出租有效樓地板面積」。因此,為了壓低建築費用並使收益最大化,將建築物壓在「高度未滿31公尺極限」的設計成為開發商的鐵則。
在現代的物流設施規劃中,為了對應堆高機的高效搬運作業以及3層・4層堆疊的高層棧板架,樑下有效淨高必須確保5.5公尺〜6.0公尺,這是來自租戶的必備要求。在「未滿31公尺」的絕對高度限制下,確保有效淨高5.5公尺加上樓板厚度,物理上的極限就是「4層樓」或「5層樓」。
興建大型物流中心的工業地域等,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容積率常為「200%」、建蔽率為「50%」。為了回收昂貴的土地成本,必須用盡容積率,因而成立了「建蔽率50% × 4層 = 容積率200%」的算式。如此透過建成4層樓,就能毫無浪費地100%用盡土地所許容的樓地板面積。
📌 最終結論
「迴避法規制限的高度31公尺限制以壓低成本,同時維持高天花板(5.5公尺),並完美消化土地所許可的容積率(200%)使收益最大化」——解開這道謎題後的最適解,正是如今深植人心的「4〜5層樓方形設施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