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現代企業經營中,僅靠自家資源維持日益複雜的供應鏈變得極為困難。因此,在擬定最新的物流設施規劃時,決定自家擁有多少設備、何處開始委託外部專業企業(外包策略),成為專案的第一步。
本章將梳理從自營物流開始的1PL・2PL・3PL這段外包演進歷史,並透過圖解徹底解析目前作為物流業界最重要課題的「物流共同化」機制,以及其對物流設施規劃帶來的影響。
根據企業如何營運物流業務以及委託給誰,物流形式已大幅從「1PL」發展至「3PL」,甚至是「4PL」。在各種形式中,系統建置的主體與作業責任範圍皆有所不同。
形式: 貨主(製造商或零售業等企業本身)運用自身資本建置並擁有倉庫等物流系統,是最傳統的形式。物流業者(運輸公司等)在已建置的系統下,僅承接單純的「實務作業(如卡車運輸)」。
課題: 雖然具有能累積獨家專業知識的優勢,但由自家公司建設與維護巨型倉庫的固定費用(折舊費用)會對經營造成沉重負擔。此外,難以靈活應對物流量的波動(淡季與旺季的差距),在注重速度的現代業務拓展中,成為負擔的情況日益增加。
形式: 比1PL更進一步,由物流業者(倉庫公司或運輸公司)以自家資金建置並擁有倉庫等物流系統的形式。然而,這並非將整體系統完全交給外部,貨主企業的物流部門或部分物流設備仍保留於公司內部。
課題: 貨主與物流業者之間的業務領域容易重疊,系統與責任歸屬往往變得模糊。可說是一個過渡期的模式。
形式: 為現代主流模式。貨主縮減或廢除自家的物流部門,將整體物流全面外包給物流業者(3PL業者)。3PL業者不僅自行建置並擁有最佳的物流系統,更一手包辦從日常中心營運到輸配送管理的所有物流功能。
優勢: 貨主無需擁有倉庫這項龐大的固定資產(除列化/Off-balance),因此能將省下的經營資源集中投資於原本的核心業務(產品研發或銷售)。即使在成立新據點的物流設施規劃中,也能活用3PL業者的專業知識,迅速建置具備最新自動化設備的高規格物流中心。
除了3PL提供的「基本物流業務」、「物流附加業務」與「資訊管理」之外,更深入上游的「事業計畫(產品研發、銷售預測、生產計畫、製造、行銷與銷售)」及「一般資訊管理(行政處理)」,並加入高度顧問功能的形式,稱為「4PL」。這是能以與經營層相同視角,引導整個供應鏈最佳化的終極夥伴。
雖然統稱為3PL,但根據企業原本是由何種事業發展而來(背景出身),其所擅長的領域也有所不同。
隨著3PL的普及,個別企業的物流效率化雖有所進展,但近年來的「2024年問題(嚴重的司機短缺)」與「碳中和要求(減少CO2排放)」等社會課題,已非單一企業的努力所能解決。因此,目前全業界正全力推動「物流共同化(共同配送)」。
傳統物流是由各製造商或批發商安排自家卡車,個別前往零售超市等門市交貨。然而,這會導致多輛裝載率極低的卡車同時抵達同一門市,引發等待卸貨的塞車問題(等待時間問題)。
在物流共同化中,「食品製造商A公司、B公司」、「食品批發商C公司、D公司」等多家企業,以彼此的「業態、路線、區域」為關鍵,將貨物集結至單一系統(共同配送中心)。接著將這些貨物併裝,由一輛卡車統一配送至「食品零售E公司(超市等)」。
協調複雜利益關係人之間的利害關係並推動實際營運的主角,是實際擁有運輸工具(卡車網絡)的物流業者(運輸公司等)。他們不僅是單純的搬運者,更是擁有高度資訊系統的3PL業者,同時強力擔負起「共配業者(共同配送的發起主導者)」的角色。
在共同配送中心內部,不僅會移動實體貨物,數據上的「所有權轉移」也會即時進行。
💡 對新型物流設施規劃的影響
如此 provide,當物流業者作為高度3PL並兼具共配業者功能時,據點的形式將從根本上改變。在未來的物流設施規劃中,不再只是單純的保管庫,而是必須將能夠同時處理多家企業貨物與資訊的「大規模、多樣化、多功能」配送中心規格納入必備設計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