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資料解析物流中心設計中算定「出貨面積」之算定邏輯,以及規劃時應考量之營運限制。
出貨空間非僅為單純之置貨場,而是具備作為檢貨・包裝後之貨物等待裝載至大貨車上之「暫存等待場所」功能。
依據出貨地點選擇「自營車隊(專用車)」與「共同配送・宅配」對空間計算產生影響:
| 出貨類別 | 包裝型態 | 運輸設備・容器之歸還 |
|---|---|---|
| 自營車隊(專用車) | 出貨周轉箱(周轉箱) | 可。折疊後回收。 |
| 共同配送・宅配 | 紙箱包裝 | 不可。單向配送。 |
僅憑理論計算值(貨物體積)不足以涵蓋以下要素,故乘上 120%〜130% 之面積倍率,導出最終所需之出貨面積:
每小時出貨物流量、大貨車裝載容積。
Tera計算2預先分析出貨資料,顯示每小時物流量較多之物量比 =(每小時物流量較多之物量 / 單日物量)* 100。對照此物量比與顯示之各表格,輸入物量比。
為提高機器設備稼动率,物量比希望以25%以下為參考目標。
若超過30%,於進行概算規模計算之Tera計算2時雖可設定為30%,但於詳細研討時,若未透過提前作業等對策降低物量比,將會設定出過度規格之機器設備。
出貨時之出貨大貨車車型可計算3種模式。全物量比係指將單日出貨量設為100%時分配至各模式之比例。
出貨大貨車車型與裝載率:
大貨車車型共有11種(2噸標準、2噸加長、2噸加長寬體、4噸鷗翼車、4噸鋁廂車、4噸鋁製廂型車、4噸鷗翼車、10噸Super、14T G-Cargo、貨櫃20呎、貨櫃40呎)。
考量出貨地點之卸貨場狹窄、路邊卸貨等因素,較進貨大貨車選擇更小型之出貨大貨車車型,極少選擇貨櫃或10噸以上之大型車輛。透過出貨周轉箱容器或運輸設備之裝載率較進貨裝載率為低。
出貨裝載方式與運輸設備:
為減少卸貨時間,多使用籠車等運輸設備。運輸設備可選擇7種(直堆運輸、棧板1100*1100、籠車850*650、籠車1100*800、手推車Dolly、兩側6輪手推車、兩側手推車)。外箱多使用籠車,散貨容器多使用手推車Dolly或兩側手推車。
定期配送至大口出貨地點之專用車可歸還運輸設備與容器。另一方面,小口出貨地點或個人出貨地點則使用共同配送或宅配,與他公司共同配送之共配或委託物流業者之宅配為單向配送,專用車則可歸還運輸設備與容器。
自營車隊(專用車)可使用運輸設備與出貨周轉箱容器,共配與宅配則以紙箱包裝出貨。
於工程流程上,兩者於揀貨完成前皆使用出貨周轉箱,檢貨後依據出貨資料之出貨類別(出貨周轉箱・紙箱),出貨類別(出貨周轉箱)直接出貨,出貨類別(紙箱)則重新包裝至紙箱後出貨。
出貨周轉箱容器可設定30型、40型、51型、60型等4種,型號前之數字代表以公升表示之容量。
充填率 = 商品容積 / 容器內寸容積,上限以90%為參考標準,商品較大或需要放入緩衝材時約為70%。此外,出貨物量較少未達出貨周轉箱容量之出貨周轉箱,或即使有多個出貨亦存在零散出貨周轉箱,皆為降低充填率之因素。零散周轉箱係指於出貨3個出貨周轉箱且商品為2.5個出貨周轉箱時,裝載0.5份數之出貨周轉箱。於相同含義下使用之「零散棧板」、「零散籠車」等之「零散」具相同含義。
通常出貨周轉箱為折疊型可縮小容積,歸還時以折疊5層放置於手推車Dolly上為前提計算空出貨周轉箱置場,40型空出貨周轉箱置場以每1個 0.0118 m² 計算。手推車Dolly係指周轉箱容器專用車架。
出貨面積之計算未將貨物間隙、作業動線或出貨空間內部裝卸作業納入考量,考量該等未納入之必要面積,以倍率計算應有之面積。以120%至130%為參考標準。
頁籤頁面表格說明:
計算結果頁籤頁面以表格呈現出貨空間計算之過程與計算結果。
其他頁籤頁面顯示出貨大貨車規格、運輸設備規格、大貨車別運輸設備裝載量、運輸設備別散貨容器裝載量、大貨車別PL 2層散貨容器裝載數、計算使用之數值,設計為可透過表格瀏覽計算內容。